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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隨緣家書超短篇 ✝️】 嬰兒洗禮:宗教與法律

因為見女兒的時間不多,她們的母親又要帶她們參加相熟教友新生嬰兒的洗禮,所以我也得一起去見識見識。

對任何宗教的任何儀式,我從來都是尊重的,儘管我一直有一個純技術層面的法律問題在腦海徘徊:嬰兒對自己接受洗禮,其實有沒有選擇權?

如果是初生嬰兒,自然沒有。選擇的是父母,決定是否准許的是教會,當事人只是「被慶祝」的一方。

一般國家的法律,讓一個人可以自主決策的年齡是16-18歲,但這個年齡之前的意見也可以成為「重要參考」,如果他們已經「董事」、對有關議題 well-informed。再之前,就只能家長或監護人決定。

家長決定子女報讀甚麼幼稚園、甚麼小學,沒有人會質疑。但決定子女的宗教身份,性質卻有點不同。

我自然問過身邊人怎樣看。她覺得理直氣壯,說孩子成年之後會有另一個儀式,可以 reconfirm 自己的信仰,如果不希望「返教會」,隨時可以退出。

那受洗有甚麼「好處」?如果報讀教會學校,applicant就屬於「基督徒」類別,也可以申請教會獎學金,這些都是事實。

但我也相信很多教徒不是因為這些「港式原因」去洗禮,只是真心覺得一家人應該「齊齊整整」,否則就不能到天堂「齊上齊落」。

然而教會的一方,就是另一回事。在「組織」角度,教會當然希望及早把嬰兒「踢入會」,因為這是現任團隊的「業績」,就算日後「羊走失了」,業績受損的也是多年後的下一任,反正數已交。

但這依然解釋不了我的疑問:為甚麼不可以等孩子成年之後,才自己決定自己的信仰?如果對信仰有信心,其實越是虔誠,越是應該讓孩子同時接觸所有宗教(及反宗教理據),那樣依然選擇某個宗教,才是well-informed 的「真愛」。

起碼我是這樣認為的。

【隨緣家書超短篇 ✝️】 嬰兒洗禮:宗教與法律

Comments

是的,那位朋友也可以鞏固和在地教區的「盟約」關係

堅離地書院 College

也有人認為逼其他國家人改christian names 係殖民行為...

堅離地書院 College

我只是邏輯思考,神學應該有其他考量 😅🙏

堅離地書院 College

這是天主教 要寫清楚因為香港係極多人唔識分

Kirishima

你的看法其實與不少基督徒看法一樣,如浸信宗、門諾派(Mennonites)、阿米什派(Amish)、五旬節派、福音派教會等等。反對嬰兒洗禮的宗派主要強調「信徒洗禮」(Believer’s Baptism),即只有自願認信信仰的成年人或有意識選擇信仰的人才能接受洗禮。這些宗派認為嬰兒無法有意識地認信信仰,因此不應接受洗禮。

Thomas Chan

睇黎不同教會都有不同既處理方法。

KTH

唔好講信仰咁大,改個英文名我都係因為學校我先逼不得已同阿仔改番個英文名,本來係諗住到佢大個自己改,又或根本可以自己選擇唔要英文名。 呢個令我諗起儀琳,冇選擇下錯投宗教可以幾痛苦下。

Gary Lee

所有宗教或非宗教儀式均讓參與者從儀式感中感到具體的參與。至於有多少的“真心或投入”,就因人而異。 嬰兒洗禮可視作歸入宗教群體的“見証”,是“盟約”的關係,有若所有人出生後便歸入一族裔。在族裔中,每一幼童成長期間,自然會在其中受薰陶。成長獨立後也會“批判、反思....”自身與族群的關係。

TIM SING LEUNG

只要信

miuying yu

乾洗 is a good term

堅離地書院 College

香港很多教會(例如浸信會、宣道會、播道會)也有待孩童成年後才宣認信仰的傳統,因此沒有嬰孩洗禮,但為了表示教會已經接納孩子加入,設立了「奉獻禮」(有教會朋友戲稱之為「乾洗」)。

Li Kaifong

有部分基督新教的宗派會演繹成「嬰兒奉獻禮」,其真正對象非嬰孩,而是其父母,表示立志要以基督信仰去養育孩子成長。新教教派光譜遼闊,或有不同的解讀和執行,不一而足。

Andy Ying

部分宗教是容不下這麼理性的想法。

ne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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