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、柬埔寨忽然開戰,令不少經常到兩國的遊客感到震驚。但其實兩國的邊境衝突是「自古以來」的事,爭議地方本來就經常爆發斷斷續續的小規模摩擦,只是這次規模較大,而且背景更戲劇性,才為世界注視。
我們首先需要知道根據國際法,爭議地方究竟屬於誰。
這塊土地位於柬埔寨北部、泰國東南部邊界的普里維希古神廟(Prasat Preah Vihear)附近,神廟屬於高棉王國最強大時候的建築,風格類似柬埔寨最著名的古蹟吳哥,但以往因為位置偏遠,加上衝突連連,而未有妥善開發。雖然柬埔寨自居高棉王國的傳人,但高棉曾經甚為強大,今日泰國、寮國、越南、緬甸境內,都有不少前高棉王國的遺跡。
海牙國際法庭曾經兩次判決古廟、連同其最接近的土地屬於柬埔寨,只是並沒有明確定義距離,這是衝突根源之一。但如果單純看國際法依據,就算不談這兩次判決,柬埔寨也是佔了上風的。
這是因為近代國際法對歷史文件的重要性看得比較輕,對另外幾個概念看得比較重,其中一個是「關鍵日期」(critical date),也就是在一國宣稱擁有爭議地方主權的時候,另一國有沒有提出反對。基於這個原則,舉例而言,在日本宣佈對釣魚台/尖閣列島擁有主權的時候,中國幾個政權都沒有即時提出反對,在國際法就非常不利。
泰柬邊境古廟附近的邊界在1904年劃定,當時柬埔寨屬於法屬印度支那,也就是由法國人代表簽署條約,泰國則是東南亞唯一的獨立主權國家,在英法、還有後來的日本勢力之間苦苦周旋。根據泰國的說法,本來兩國共識是神廟歸泰國,但負責簽約的法國殖民官員「偽造文書」,私自修改地圖,泰國因為不敢開罪法國而「硬食」。但這個版本在國際法跟前是沒有效力的,泰國在關鍵日期沒有提出反對,已經是歷史事實。
另一個關鍵概念是「有效管治」。柬埔寨控制當地已經百多年,兩國人民在邊境也雜居了很久,很難說當地存在水火不容的大爭議。2007年,柬埔寨申請當地為UNESCO遺產,本來也得到當時的泰國總理支持(因為主權爭議地區上的古蹟是不能「申遺」的),只是在民情反彈下被逼下台,兩國因而爆發過一輪邊境衝突而已。
總之,如果單純是為了爭奪古廟週邊地區,其實大局已定,兩國是不會忽然開戰的,一定有其他原因。那是甚麼?
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