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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際關係深度評:經典復刻 🇸🇬🇲🇾】 新加坡的國際法認知:與馬來西亞爭奪小島的參考

1979年,馬來西亞出版了一張地圖,把新加坡海峽南部白礁島(Pedra Branca)標示為馬來西亞領土,但新加坡認為自己對該島及其附近小島中岩礁(Middle Rocks)和南礁(South Ledge)均擁有主權,對馬來西亞此舉抗議無果,決定向國際法庭(ICJ,不同菲律賓控告中國的PCA,即國際常設仲裁法院)申訴,馬來西亞亦同意。

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國際關係重要案例,也可以和中國外交方略作一對比。

新加坡在此案中,不斷顯示其通過緊扣法律定義解讀史實,來維護己方主張的「法律專業主義」(legalism)。

例如,新加坡試圖論證白礁島為「無主之地」(terra nullius)不果,便轉而聲稱其前宗主國英國於1847至1851年間,在島上進行的燈塔修築、建築維護等工作,意味英國對該島主權的「合法佔有」(lawful possession)。因為當時的柔佛蘇丹(今屬馬來西亞)對英國在島上的建築活動、域內媒體對英國在該島管治的報道、英國旗幟出現在島上的事實,都未有表示異議。

因此,新加坡表示,作為合法繼承英殖民地的政治實體,對白礁島的主權,也理所當然予以繼承。

新加坡的上述舉證,完全針對現代國際法對「主權佔有」的界定而作出的,尤其是指「馬來西亞自1847年後,一百多年間,一度對英國和新加坡的舉動不聞不問」,正對應國際法中關於「取得時效」(prescription),作為主權聲索基礎的規定。

最終, 國際法庭裁決「白礁島主權原屬於柔佛蘇丹,但後來事實上轉移給了英國/新加坡」。只是與此同時,ICJ 又對附近的小島給予馬來西亞,大概作為後者的下台階,反映新加坡對國際關係語言,有一套英國人訓練的心法。

再看回中國對南海爭議和PCA判決的態度,我們不難發現,兩者幾乎處於平行時空。

(待續)

*改編自沈旭暉《信報財經新聞》文章

【國際關係深度評:經典復刻 🇸🇬🇲🇾】 新加坡的國際法認知:與馬來西亞爭奪小島的參考

Comments

算啦,所有所謂國際法規做法,對中國而言,都是廢話。因為佢哋只需要四個字就可以解決,就係"自古以來",唔需要講咁多。台灣固然"自古以來"係中國的,當然南海亦係中國嘅,就連朝鮮高麗,倭國小日本都"自古以來"是中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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