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尊重制度的國家,往往出現很多貌似可笑的行為,背後卻反映對條文的尊重。是的,這就是美國。
話說美國總統大選爭議的餘波,直到今日仍繼續燃燒。德州共和黨人提出一份選舉法案,由於議會內肯定夠票通過,63名民主黨議員日前為阻止議會通過法案,選擇漏夜「出逃」德州,以令議會未達審議法案的2/3法定人數。
共和黨議員雖然沒有足夠法定人數開大會,卻在不需要2/3出席的「眾議院行政委員會」通過代表眾議院的傳召法案(call of the house),派出執法人員尋找及召回相關民主黨人,包括「必然時予以拘捕」。不過由於執法部門不能跨州行動,一日只要民主黨議員不踏入州內半步,這場喜鬧劇只會繼續下去。然後德州共和黨人通過的法案,又指由於有議員未經批準下離開議會,故可以發出拘捕令將之拘捕;不過基於同樣原因,其實也不可能跨州「依法」執法。
相關選舉法案備受民主黨人爭議,是因為法案提出限制德州提早投票的時間、限制郵遞投票,以及提高協助非英語語系人士投票的門檻。這些措施,普遍被認為是為了打擊民主黨票倉度身定造,特別是郵遞投票在去年總統選舉中,多次被落敗的前總統特朗普抨擊,而德州過去是共和黨大本營,今年卻居然成為民主黨有可能翻盤的swing state。共和黨州長Greg Abbot指法案和「選舉安全」有關,用意不言而喻。
現時63名民主黨議員已離開德州,有議員表示打算直至8月7日、即特別會議結束後才返回。他們更打算前往首都華盛頓,尋求民主黨控制的國會支持,通過聯邦選舉法案,以「堵塞」共和黨人再次提出新選舉法案這個「漏洞」。但這會觸及敏感的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權力平衡,相信就算民主黨團有意如此,也不敢具體行動。
以上劇情發展,正正反映美國政治制度101的分權原則。州政府可以召開特別立法程序;州議會可以制訂法例;州法院可以在某些前提下提出司法覆核;聯邦政府可以通過全國性法案;但州政府卻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質疑聯邦政府擴權違憲;然後全國執政黨可以地方在野黨;地方執政黨可以和對手結成策略性聯盟;第四權媒體代表不同陣營各執一詞;這些條文之間的灰色地帶,就被根據文明規範的政客充份利用。
中方說這是「政黨惡鬥、人民當災」:是不是很混亂?也許是的,但重重制衡之下,而國家依然能持續進步,避免了中國式獨裁出現,也避免了「誰大誰惡誰正確」的叢林法則,這卻是必要之惡。
德州公
2021-07-15 19:17:16 +0000 UTCWendy Lam
2021-07-15 18:27:34 +0000 UTCWis
2021-07-15 17:20:37 +0000 UTCSimon Shen
2021-07-15 17:05:16 +0000 UTCWendy Lam
2021-07-15 16:43:17 +0000 UTCWendy Lam
2021-07-15 16:42:10 +0000 UTCMay Cheung
2021-07-15 16:41:13 +0000 UTCWis
2021-07-15 16:36:50 +0000 UTCAlvin
2021-07-15 16:34:49 +0000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