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人被奪舍,究竟會怎樣?要受到多少刺激,才可以無視基本人倫,煽動「人相食」?從前以為永不可能在香港出現的文革,不但正在上演,身為名義上最高領導人的林鄭月娥也毫不避忌,正式發表了鼓勵至親互相舉報的「文革宣言」。
這是她的原話:「我亦都呼籲家長、校長、老師,甚至係牧者,要小心觀察佢哋身邊既青年人,佢哋既舉止,同埋行為,而作出勸戒,如果發現係有青年人或者佢哋身邊嘅人,進行緊一啲違法行為,必須要向執法部門舉報。」
林鄭月娥說的「違法行為」,並非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前的普通法,而是包括國安法在內的宇宙大法,也就是「任何可以被政權演繹為顛覆、勾結、分裂、恐怖主義」的莫須有「罪行」。換句話說,她是鼓勵父母、校長、老師、牧師,向政權篤灰,利用青年對他們的信任,去出賣年輕人,向這樣的政權「舉報」。而且,她還用了「必須」一詞,假如「知情不報」,普通法自然沒有罪,但《港區國安法》是否可以列為「共犯」,也不是不可能。
這是徹頭徹尾的文革。
在真正的文革期間,無數子女舉報身為「反革命份子」的父母,父母為求自保,也會供出知青有獨立思考的「反革命」行為。那些曾經留學的、愛讀書的父母,被子女舉報為特務、間諜,而假如他們不舉報,而被同學「搶先一步」,自己也會成為「反革命家庭成員」而被一起批鬥。
至於校長、老師本身就是重點批鬥對象,廣西出現過學生吃掉老師的慘劇,至今依然可以在網上看見片段。被鬥得遍體鱗傷之後,校長、老師都知道為求自保,顯示自己有了「階級覺悟」,除了要向紅衛兵「革命小將」們敬禮,也要主動舉報那些「不夠進步」的學生,以示自己已經被「改造」成為「社會主義新人」。
宗教是文革重災區,佛寺和尚、尼姑被群眾勒令還俗、交媾,手中拿著「什麼佛經、大方狗屁」橫額,被逼逐頁撕毀佛經,哪些不肯就範的高僧、信眾,自然也被舉報。神父、修女的待遇,也大抵相同。文革後,在「三自教會」,一般信眾都不敢向神父、牧師「告解」,因為那和「自首」沒有分別。
當家庭內部沒有信任,學校內部沒有信任,宗教團體內部沒有信任,政權就最安穩,一切有可能的組織力量,都被瓦解於萌芽狀態。林鄭月娥這時候發表「批鬥宣言」,自然不是一時興奮,當所有政治、社會團體近日都自我解散,自然就輪到社會更深層的結構:家庭、學校、教會,如何在這些結構內部破壞互信,讓他們互相檢查、互相制衡,從來都是共產政權的基本設定。
唯一想不到的是如此有違人倫的事情,受過高等教育的香港精英,理應不可能親手執行,親口鼓勵,但現實,就是這樣殘酷。留下來的朋友,必須警惕政權如何瓦解信任共同體的伎倆。何以這土地淚再留?
Paul Siew
2021-07-07 10:19:40 +0000 UTCGood Year
2021-07-07 05:38:53 +0000 UTCGary
2021-07-07 04:46:22 +0000 UTCDennis Ng
2021-07-07 04:27:40 +0000 UTCD C
2021-07-07 04:08:10 +0000 UTCD C
2021-07-07 04:04:44 +0000 UTCLi Kaifong
2021-07-07 02:58:14 +0000 UTCGeorge
2021-07-06 23:46:46 +0000 UTC德州公
2021-07-06 23:44:18 +0000 UTCVikki Wong
2021-07-06 22:42:32 +0000 UTCmilia chan
2021-07-06 22:41:47 +0000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