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️⃣ 3男暴動罪成 辯方稱片不見被告舉止 官:不代表警員虛構故事
陳官認為,各被告在政總外同時出現,相信並非突然及被動,他們亦非記者、急救員或其他角色。從他們身上的物品,陳官亦不相信各人是路人或旁觀者,單純到場感受動盪暴亂的氣氛,而他們身上有否水炮車射出的藍水,以及有否被閉路電視拍攝到已非關鍵。陳官考慮到被告的衣著裝備、環境及警員證據,裁定他們有參與暴動。
2️⃣【初選47人案】范國威被拒保釋 判詞關注案件進度延誤 最快明年中開審
杜麗冰對此表示同情,亦同意有礙公平,並花大量篇幅提議下級法院主動進行案件管理,以免耽誤被告盡快受審。惟她未能信服范國威不會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故拒絕其保釋。判詞並透露,現時47人案有11名被告擬認罪,亦有被告擬進行初級偵訊。
3️⃣ 潛逃一年後被捕 18歲男生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:需長期紀律訓練
辯方律師替被告求情時指,被告受網上社交媒體影響,遭起訴後因害怕而藏匿,期間沒有與親友聯絡,直至被警方發現及拘捕後,還柙了接近一年,冀法庭判處拘留期較短的勞教中心,讓他可以趕及在下個學年升讀中六。不過法官反駁指,被告本來獲准保釋,之所以還柙皆因他棄保潛逃;就暴動控罪,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,被告需要較長時間的紀律性訓練,而非勞教中心「短刑期、嚴苛紀律、深切反思(Short, Sharp, Shock)」的訓練。
4️⃣ 涉向葵涌邨單位吐痰 35歲男認罪囚30日 官斥缺乏正常人衛生標準
被告承認控罪,判囚30日。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,被告行為自私、不顧他人健康,亦缺乏正常人應有的衛生標準,強調罰款不足以反映嚴重性。
5️⃣ 支聯會顛覆案 再押5.31提訊
已解散的支聯會、前主席李卓人、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遭控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原定3月17日進行第2次提訊日,進行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,惟因疫情押後至今日處理。國安法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終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進行第3次提訊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