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️⃣ 涉阻警入店拉人 黃店「東屋台」姊弟囚21天 上訴遭駁回須即時服刑
2019年10月,市民抗議警方的屯門大興行動基地疑洩漏不明氣體,期間警方欲進入「東屋台」拘捕非法集結人士,店舖負責人的兩姊弟涉阻止警方入店,被控阻差辦公罪,遭裁定罪成判囚21天。高等法院駁回兩人的定罪上訴,須即時服刑。法官黎婉姫指,兩名上訴人站在店門外阻擋警方進入,必然導致警方需要使用武力移走兩人才能進入,實質地增加了警方進入店鋪執法的難度。
2️⃣ 57歲男認FB發文籲投廢票 判囚2個月緩刑2年
57歲產品主任被指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,在個人Facebook專頁展示帖文,涉煽惑他人投白票或廢票,早前承認兩罪,現判囚2個月,緩刑2年。裁判官鄭念慈指,此類案件嚴重,涉及選舉的案件需考慮即時監禁,而報告指被告因要回內地工作,不適合社會服務令,故只剩下監禁選項。
3️⃣ 毋忘初心遊行 30歲測量助理非法集結罪成囚4個月 官批無悔意
2019年12月1日「毋忘初心大遊行」,入夜後旺角爆發警民衝突。30歲測量助理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,判監4個月。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,被告在警方警告後沒有離開,反而攜護目鏡、手袖等物品留在馬路上癱瘓交通,而現場有人照射鐳射筆和叫喊口號,嚴重威脅和破壞社會安寧,案情嚴重,須判處監禁。她又批評,被告堅稱自己沒有參與非法集結是明顯沒有悔意。被告離庭時,有旁聽人士大喊:「照顧自己呀」、「撐住呀」。
4️⃣ 涉葵廣男廁寫「黑警死全家」29歲男辯稱在食店工作需落單 故隨身帶筆
29歲男子被指去年1月在葵涌廣場男廁內,寫上「黑警死全家」及「狗官」等字句,否認兩項刑事毀壞罪。控方指,被告被警員截停後,褲袋中被搜出黑色 Marker 筆。被告今自辯稱,當時於廣場內的班戟店工作,需要「落單」,故日常隨身攜帶黑色 Marker 筆。他亦否認自己帶筆目的是在廁所門板寫字。
5️⃣ 黎智英涉欺詐案 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稱涉案地段有違法行為 故展開收地程序
6️⃣ 涉2019年旺角非法集結 三男事隔兩年半被控今提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