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️⃣ IVE生運汽油彈囚14個月 落30頁口供助查懷疑設局 控方指無幫助
21歲IVE男學生被指管有兩支汽油彈,他辯稱以為運送紅酒,不知是汽油彈,更指遭一名警長設局陷害。案件經審訊後,男生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。今日辯方求情指,男生案發後曾三度落口供,合共超過30頁,亦配合控方既定程序,鉅細無遺提供電話紀錄。但控方指資訊沒有實質幫助。裁判官最終同意沒有減刑理由,判囚14個月。
2️⃣ 涉葵廣男廁寫「黑警死全家」男子刑毀罪成囚半年 官引判詞:與「私了」無異
裁判官陳慧敏指,被告有預謀地穿黑衫褲,令人難以辨認,並在人流密集的男廁內寫涉案字句,其行為有可能激發持不同態度者的情緒。她又引述案例判詞指,刑毀的行為本質上與「私了」無異,同時帶有仇視、霸凌、恫嚇及滅聲等效果。她又指,雖然警員就威嚇被告一事作供時有細節遺漏,但坦白稱記不清楚,故排除他是邊作供邊捏造,並認為他是誠實證人。
3️⃣ 連登煽動案 辯方指應交高院有陪審團 官指非「可公訴罪行」裁定轉介區院
辯方指根據條例,裁判法院沒有權將煽動意圖罪轉介往區域法院,並應將案交付高院原訟庭,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訊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,指煽動罪並非「可公訴罪行」,因此會從簡易程序處理,並將此案所有控罪轉介往區院。
4️⃣ 兩男生紀律部隊宿舍外非法集結罪成 官指假借燒衣實為抗議
2名男學生參與燒衣而被指參與非法集結,兩人不認罪。裁判官劉淑嫻指燒衣只是掩飾,實質是針對警察的抗議活動,並且兩人出現在非法集結的現場,在警方多次警告後仍不離開,裁定兩人罪成,還柙索取勞教中心報告。
5️⃣ 涉FB發表有關殉職水警言論 前警員否認煽動罪 辯方透露將依賴被告的醫療報告
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去年9月參與反走私行動時殉職,26歲前警員涉在 Facebook發表有關言論,被控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。被告否認控罪,辯方指需時兩個月向醫院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,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押後至7月28日進行審前覆核,被告准繼續保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