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1屯門示威 23歲青年暴動襲警等3罪成 判監4年
2019年10月1日,警方禁止民陣舉辦「沒有國慶,只有國殤」遊行,市民發起多區示威,有人於屯門文娛廣場外聚集,最後爆發警民衝突。23歲青年被指手持棍狀物衝向警員及身上攜有噴漆,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、襲警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3罪成,今被判監禁4年。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指,辯方在求情中指稱被告為了救女友而衝向警察,可是被告在感化官面前卻沒有披露此原因,不論真相如何,被告與置法律於不顧、與以自己方式解決問題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
【初選47人案】余慧明違保釋條件 遭撤銷擔保即時還柙 庭上呼:幫我睇住啲貓
國安法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信納違反保釋條件,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她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安的行為,決定撤銷其擔保,已獲准保釋半年的余慧明須即時還押。余被押離庭時高呼:「幫我睇住啲貓呀!」不少旁聽人士回應:「知道!保重呀!」余慧明早前在市集售賣親手縫製和設計的布袋,有旁聽人士開庭前向余展示其中一款印有「想做嘢?問過主子未」字樣的布袋,余見狀面露微笑。